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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林奕志同志辞去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来源:陆丰人大 2021-01-25 字体: | |

陆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林奕志同志辞去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月25日陆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林奕志同志的辞职报告,陆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25日审议通过,决定接受林奕志同志辞去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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