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lfsrd 2021-01-26 字体:大 | 中 | 小
陆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2021年1月25日陆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是陆丰市十五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和邀请列席陆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一、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二、出席政协陆丰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委员;
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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