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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黄海钦同志为陆丰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来源:陆丰人大 2020-09-17 字体: | |

陆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推选黄海钦同志为陆丰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0年4月22日陆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陆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推选黄海钦同志为陆丰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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