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来源:陆丰人大 2022-06-10 字体: | |

一、实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阶段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镇人大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二)督促法律、法规和镇人大、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

(三)积极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查、执法检查和职能部门评议活动,促进党委决策、推进政府重大工作的落实;

(四)开展联系和接待选民活动,听取选民意见、建议,积极帮助选民办实事、解难题。

(五)交流代表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建议

(六)做好代表述职、履职管理、优秀代表推荐等工作。

三、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活动,每次活动要提前一周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本组全体代表,提前三天给代表发一信息,活动当天还应电话提醒代表。每位代表应按时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向组长请假。

四、镇人大应组织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同时还应向镇党委汇报,争取各方重视和支持。镇人大组织开展较大型活动的情况可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每月定期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每次安排一至两名代表参加。对选民的意见,要及时整理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或单位反映,并协助督促落实。

六、代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应坚持一月一整理,并于下月十日前报镇人大办公室转有关部门和组织研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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