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陆丰人大 2021-03-12 字体:大 | 中 | 小
全市各级人大代表: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人民群众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习近平总书记批示要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取得了积极成效。然而,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状况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村组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村民期盼还有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为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脏乱差宣战,共创美好家园,特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农村人居环境宣传员。人大代表要充分利用人大代表扎根基层、熟悉情况、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参与,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争做“三大革命”及“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的“宣传员”,让村庄清洁行动家喻户晓。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管护制度,倡导健康、文明、卫生的行为习惯,减少疾病传播,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不良习惯,做移风易俗的典范,家家争当“文明户”。
二、争做农村人居环境保洁员。人大代表要当好“主人家”,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扫好“门前雪”,从自家做起、带头示范,争当清扫员,做好保洁员。做到不乱倒垃圾、不乱排污水、不乱搭乱建、不乱堆乱放乱埋、不损坏公共设施,畜禽不散养乱跑,不燃放烟花鞭炮,共同维护好门口、路口、村口、河口的清洁卫生。要自觉主动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杂草,做到垃圾分类投放,物品摆放有序,无卫生死角,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三、争做农村人居环境监督员。依法监督是人大代表的职责,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行使好监督职权,对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及时劝导和制止,引导其他村民讲究卫生、参与整治,共同维护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地更净的农村人居环境,为建设干净整洁的家园添砖加瓦。
各位代表,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既是我们共同的向往和追求,也是我们共同的义务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中去,共建共享美丽宜居乡村。
乡村振兴、人人有责,乡村美丽、人人共享。我们坚信,通过我们的积极参与和不懈努力,我们的家园会更加优美、舒适、美好。
陆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
扫一扫分享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