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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陆丰人大 2023-10-27 字体: | |

市人民政府:

10月27日,陆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陈雄伟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能认真贯彻市委总体工作思路,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高度重视、统筹部署;各被审单位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责任,敢于动真碰硬,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财经纪律,狠抓审计整改督促工作,为我市公共财政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安全高效运行提供了良好服务保障。为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设、整改成果巩固等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责任

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夯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审计部门要持续加大整改工作调度和督办力度,推动本地区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被审计单位要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快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按时完成整改。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聚焦审计揭示反映的各类突出问题,综合施策、立查立改、对账销号,对13个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动态报告、跟踪监督、通报公开、结果运用、追责问责等各项推进机制,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加大原因分析,加快建章立制。要通过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在不同部门重复出现,有效破解“屡审屡犯”难题,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推动审计整改从体制机制改进方面走深走实。

三、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质效

审计部门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依法审计,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整改监督,做到“整改不到位、监督不放松”;对重点部门预算执行、财政资金、专项资金、债券资金、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查出的问题,要拉出清单、限定整改时间,确保整改实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涉及民生领域的工程项目查出的问题,要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审计建议,强化审计结果利用。同时,要增强审计工作的约束力,落实好台账销号制度,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再审计,对正在整改和未整改的问题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保问题真改、实改。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和办理,并于2023年11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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