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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陆丰人大 2020-09-03 字体: | |

市人民政府:

7月3日,陆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丰分局庄汉助局长受陆丰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与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充分肯定我市在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等工作所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综合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展现责任担当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增强各方面践行新发展理念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多方共治、全民参与,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在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中展现责任担当,特别是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环境监管保障,赢得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污染防治攻坚的全面胜利,以生态环境保护的优异成绩助力我市“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

二、聚焦环保宣传,回应社会关切

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鼓励群众对环境执法进行监督,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充分利用每年的“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注重谋划和开展环保宣传“五进”(即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夯实普法主体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领导干部岗位培训、学法普法计划,定期举办“生态文明建设”环保知识讲座,充分发挥政务信息网、微信微博等媒介平台的作用,公开环保工作信息。

三、突出问题导向,打赢攻坚战役

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艰巨,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更是重中之重,必须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以钉钉子的精神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开展在建工地无尘化施工,切实提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要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螺河水域管理,有效消除饮用水安全隐患,推进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我市水环境质量实现稳步提升;要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认真做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有关工作,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大农用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力度,高度重视并解决城乡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处置问题。

四、推进系统治理,完善长效机制

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积极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深化“放管服”和审批制度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好执法车辆等执法设备。

以上意见和建议,请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落实,于2020年10月底前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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